太平人寿简史

太平人寿发展简史

第一部分

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中国的门户被打开,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以救亡图存为己任,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目标,开始研究西方先进思想,希望从西方资本主义那里寻找到一条“富国强兵”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西方先进的保险思想也传入中国,为创建中国的保险业,作了理论准备。魏源、洪仁玕、郑观应、王韬和陈炽等人,先后在其著作中阐述了有关保险的思想,其中最有名的是魏源和洪仁玕。魏源在其所著《海国图志》中,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的保险理论、实务及发展情况,是介绍西方近代保险的第一人。洪仁玕所著的《资政新编》中,最早提出了在中国开办保险事业的主张。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中国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外国保险公司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扩张业务领域,利用买办招揽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每年从中掠夺巨额利润,致使白银大量外流。这一严峻事实,激励着中国人民振兴图强、维护民族权利、自办保险的民族意识。在此情况下,清同治四年五月初一(1865年5月25日),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义和公司保险行,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其成立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为以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开辟了先河。

至19世纪70、80年代,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为适应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创办了“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和“济和水火险公司”等官办保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并坚持与外商保险公司进行斗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当然,洋务派在保险业方面的努力不能改变外商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资本主义近代保险随之输入中国,为其对华的经济侵略服务,进而垄断中国保险市场。但这也对民族保险业的诞生,起了一定的催生作用。中国人自办保险是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是抵制外商保险公司控制的重要举措。在洋务运动的推动下,私人资本兴办工商企业,一批近代工矿企业的兴起,必然产生对民族保险业的需求。在这些主客观条件的推动下,民族保险业得以有所发展。  

第二部分

到民国初期,中国民族保险业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民国初建需要刺激工商业的发展以稳定政权;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大大减缓了洋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三是“五四”运动的爆发,反帝斗争的兴起,赢得了整个民族对民族工商业的支持和对洋商的抵制。从1912年到1925年,国内陆续创办了华安合群等30余家民族保险公司,华资寿险市场一度兴起,但由于经营不善,其中停业者居多。

至上世纪20年代中后期,金融资本投入保险业,民族银行开始兴办保险企业,民族保险业始有进一步发展。金城银行是中国当时最著名的私营商业银行。1917年金城银行创立于天津,后将总部迁到上海,经营业绩显著,其储蓄存款总额一直雄居旧中国私营银行榜首,与大陆、中南、盐业三家北方银行合称“北四行”。金城银行早期将投资集中于工矿、交通事业,后将重点转向保险业。

1929年11月20日,当时号称“北四行”之一的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办理水、火、船壳、汽车等保险。太平水火保险公司由金城银行行长周作民任总经理,丁雪农任第一协理,王伯衡任第二协理。1930年2月19日,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在上海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厦(现江西中路200号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正式开业,太平保险事业从此开展。

太平水火保险公司以“太平保险,保险太平”为口号,运用稳健、严谨的经营方法管理公司,依靠金城银行发展代理业务,锐意开拓自营业务。三年后,太平保险就取得了获利20万元的佳绩,分支机构代理网点遍布华南各大城市,进而涉足南洋市场,成为华南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其发展速度和优异业绩令人钦佩,尤使外商同业刮目相看,从此不再藐视华商保险。

太平保险的快速发展吸引来了大批的投资者。从1933年到1934年,交通、大陆、中南、国华、东莱、四行储蓄会先后入股太平,与金城银行共同成为太平保险的七大股东,太平保险总资本扩充为500万元。董事会进行了改组,由时任中南银行行长的黄弈住担任首任董事长,金城银行行长周作民担任总经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进而更名为太平保险公司。 随着资本的增加,经营实力增强,太平保险开始兼并和联合其他保险公司。太平保险的主要股东之一东莱银行原来投资开设的安平保险公司,由于投资关系于1933年合并给太平保险公司。丰盛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将牌号以10万元的代价盘给太平保险公司。1936年中国垦业银行将其投资开办的中国天一保险公司转让给太平保险接办。

上述3家保险公司对外仍保留其原来的牌号,继续经营,对内则由太平保险统一负责业务,太平保险遂成为集团性公司,壮大了自身的竞争实力,业务较前更有发展。为了加强对太平保险集团内各公司的领导和管理,1935年5月成立了太平、安平、丰盛总经理处,后扩充为太平、安平、丰盛、中国天一总经理处,统筹处理公司集团的各项事宜。太平保险采取了欧美资本主义托拉斯性质的管理形式,对集团内各公司进行联合管理,是当时中外保险公司中独树一帜的新型管理制度。太平保险公司(集团)资本雄厚,分支机构遍设全国各地口岸及内陆城市,业务发展很快,盈利激增,几年时间便成为全国最大的华商保险公司之一。  

第三部分

随着财产险业务的成功,太平保险开始涉足寿险业务。

1934年4月20日,太平保险公司特批国币100万元寿险基金,成立相对独立的人寿保险部,并吸收社会各界人士组建寿险监理委员会,推动寿险业务的发展。当时,国民党元老林森、蔡元培等为寿险部开业题词“同登人寿”、“实行互助”,以示祝贺。太平保险重金聘请了当时被称为“中国三大寿险精算师”之一的陈思度任寿险精算师,业务得到迅速发展。

193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企业不得兼营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据此,原太平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部通过筹备改组,获取了由国民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于1938年12月30日成立了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太平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部亦于同日取消。由交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国华银行、东莱银行共同出资100万元作为资本金,周作民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丁雪农、王伯衡任协理。当时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已达国币700万元。到1939年底,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增至国币1000万元,1941年底,太平人寿的有效保额达国币3500余万元。至此,太平人寿已成为华商保险业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和市场份额占有最多的民族保险公司。

在发展过程中,太平人寿妥善处理分保出路问题,分散风险,主动与华商各保险公司协商签订再保险合约,结成联合阵线,抵制外商保险公司的刁难与控制。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分保问题,太平人寿先后派专人赴瑞士、英、法、美、日等国考察学习,深入调研国际保险业务发展新方向和新技术以及经验教训。同时,加强太平人寿国际宣传,扩大国际影响,赢得国际保险市场信任,并先后与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 re)等数家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分出与分入再保险业务的平等互惠协议。此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太平人寿的国际声誉,更为太平人寿日后业务发展拓展了道路。

抗日战争爆发后,太平人寿受到巨大冲击。此时,太平人寿在国内各大城市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经营网络,北起哈尔滨,南到香港,西接重庆,东至上海都开设有分支机构及代理处;在国外西贡、巴达维亚、新加坡、马尼拉等地也设立了分支公司。受战乱影响,除了国外分支公司和西南地区的分支机构得以幸免之外,国内大部分分支机构遭到破坏,员工大量流失,经营处于瘫痪状态。因此,这一时期太平人寿的经营重点集中在了国外业务,受到海外华侨及当地民众的欢迎和支持。  

第四部分

解放后,太平人寿国内业务得到恢复和发展。中国民族保险业在解放前历经磨难,解放后复业的大部分民营保险公司资本力量脆弱,承保力量有限。华商原有的分保集团大部分解体,对外分保关系中断,保险同业的再保险问题急待解决。太平人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民营保险公司团结起来,集体互助处理分保业务,并带头参与组建“上海民联分保交换处”,集中办理私营保险公司的分保交换。在国家的指导和有力支持下,太平人寿领导的上海“民联”发挥了积极作用,显示出了上海保险业自立自强的决心,打破了依赖外商的心理,摆脱了外商垄断的枷锁,大大增强了华商保险业的团结与信心。

根据国家对民族保险公司的改造指示,1951年上海15家私营保险公司合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股,以太平人寿为骨干组成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周作民任董事长,林震峰任总经理,金瑞麒任副总经理。当时太平保险已拥有海内外分支机构990多家,为业界之翘楚。公私合营后,太平保险公司的国内外业务有很大的发展。在国内业务方面,太平保险公司圆满完成了战乱中未清偿人寿保险契约的清理给付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是保险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太平保险坚持诚信经营,维护参加保险的公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在国外业务方面,太平保险公司坚持为进出口贸易服务,为当地华侨服务的业务方针,香港及海外的分支机构认真办理各项保险业务,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法令和当地保险公会的各项规章。在大力改进经营,简化投保手续的同时,还积极增加保险业务种类,得到了海外华侨的信任。太平保险公司在香港和海外机构还积极为国家进出口贸易提供保险服务,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新中国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6年,按照国家社会主义改造要求,公私合营新丰、太平保险公司进一步合并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新公司的总部迁往北京,国内不再设立分支机构,两公司在国内已承保各险的未到期责任,全部转移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的太平保险公司专营海外保险业务,主要任务为:加强对国外分支公司的领导,积极开展对外业务,为侨胞服务、为国家累积外汇资金。至此,太平保险公司全部停止了国内业务,专注于国外业务的经营。

1958年,根据当时中央有关决议,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国内保险业务发展基本中断。  

第五部分

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得以恢复,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定相关法规,积极扶持保险业的发展。进入90年代中后期,国内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国内保险企业实力有较大的增长,国外保险集团也纷纷进入中国,开办保险业务,国内的保险市场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在中国加入wto前夕,国家为了增强民族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决定将这家在海外漂泊了几十年的民族保险企业移师回国。

2000年1月,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太平人寿和太平保险的名义,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保险业务。2001年5月2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太平人寿全面恢复国内人身保险业务,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业筹备工作组成立并开始复业筹备。2001年9月4日,中保国际宣布参股太平人寿,股份占比50.05%;10月19日,富通国际(fortis)也成功入股太平人寿,股份占比24.9%,其余25.05%股份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01年11月30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业筹备工作圆满完成,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验收、批准,恢复营业,成为第六家全国性的金融保险企业。总部位于上海浦东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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